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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房两空?男子花93万全款买房,住了5年后被却要求搬离!

发表时间:2023-06-26 22:43:49  来源:货源搜信息发布平台  浏览:次   【】【】【

全款买房住了5年,却被要求搬离?

四川遂宁一男子,5年前花93万元,全款买了一套116平方米的房子。简单装修了一下,他便住进去了。

今年正准备重新装修时,却被法院告知,要求立即停止一切装修、使用行为,并于2023年5月1日前主动腾退、搬离房子,逾期不腾退、搬离的,将依法强制执行。

男子一下懵了,花了近百万元买的房子,怎么突然就要被赶走了?

原来开发商当年与他人有借贷纠纷,就将楼盘中的47套房屋用于抵债,后来又转头将这些房子卖给了现在的业主们,也就是一房两卖。

而男子所购买的房屋,就包含在这47套房子里。由于债权人的仲裁决定早已生效,业主们多次向相关部门表达诉求都未能得到解决。现在47套房子已执行了18套,剩下的29套正按照相关规定积极处理中。

男子不明白,自己手上有购房合同,这套房子是自己的合法财产,凭什么突然就被剥夺了?

目前三方还在协商方案中,希望购房者们能得到一个满意的结果。

那么在买房时,遇到开发商一房两卖怎么办?

①如果两次买卖都没有完成过户登记,那么房子仍为开发商享有。此时前后两个购房者处于平等地位,并没有位序关系,也就是谁先取得登记申请权,谁就有优先的效果。

②如果开发商先后与两个购房者订立合同后,对后面的购房者履行了合同义务,办理了房产登记手续,那么两个就都是有效的。

不过因为第二个合同中的购房者已经实际取得了房屋所有权,所以**个购房者享有的是房屋买卖合同产生的债权请求权,其对房屋本身没有直接支配及排他的效力。即使**个购房者已经占有了房子,但因该房子的所有权已经过登记转移到第二个购房者,所以**个购房者对该房子的占有失去了法律上的基础,构成无权占有,应该及时返还房屋。

此时**个购房者可以要求开发商进行损害赔偿。根据《**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从而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也就是说,对于开发商一房两卖的情况,没有买到房的一方可以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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