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租赁营运汽车牌子
北京租赁营运汽车品牌是北京市交通委员会为规范北京市出租汽车的运营行为而依法批准设立的品牌,其目的是通过品牌的宣传和推广,提高出租车的形象和服务质量,使广大乘客能够放心乘坐出租车,同时促进出租车的行业健康发展。
一、北京租赁营运汽车品牌申请条件(一)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二)有符合要求的经营设施、设备;
(三)有相应的管理规章制度、服务规范等。
二、北京租赁营运汽车品牌申请流程(一)填写《北京租赁营运汽车牌子申请书》(见附件1),向市交通委提出申请。
(二)市交通委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及材料进行审查,在20个工作日内做出决定。经审查合格后,由申请人按规定缴纳有关费用,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后,方可使用该名称。
三、 北京 租赁运 营 汽车 牌子的 使用和管理 1. 出租车辆统一使用"北京租车"标识。 2. 经营者应按照许可范围从事经营活动,不得擅自变更或扩大经营规模,不得利用该名称开展非法活动。 3. 经营者应当保持"京牌"、"京证",并保证所提供服务的质量。 4. 经营者应当建立投诉处理制度,及时妥善处理乘客投诉,维护消费者利益。 5. 严禁以其他形式变相使用"京牌"。 四、 违规处罚: 根据《北京市客运出租管理条例》,未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擅自从事客运出租经营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处5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10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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