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北京个人闲置京牌租赁
一、办理对象
1、持有北京市小客车指标的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
2、名下无车且符合本市车辆限购政策的非京籍人员;
3、名下有一辆及以上车辆的,已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二、申请条件
1、申请人在北京工作、生活,具备在京申请资格。其中,申请人及配偶名下均无车,或只有1辆车的,须在本市连续5年(连续3年)缴纳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
2、名下已有车辆的,需已提前报废。
三、办理程序
1、网上申报。申请人登录指定网站进行线上申报。具体流程如下:
第一步:注册并登录系统
第二步:用户注册
第三步:填写信息
第四步:确认提交
第五步:查看结果
第六步:下载打印
2、线下审核。经审核通过后,系统将向申请人手机推送《个人闲置京牌租赁申请表》。
3、现场取号。按照预约时间到窗口取号,按顺序叫号排队。
4、业务受理。根据预约时间到窗口领取《个人闲置京牌租赁申请表》,在表格上签字确认。
5、缴费领证。凭身份证原件和《个人闲置京牌租赁表》交费,完成取证。
6、注意事项
(1)请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如实填写各项信息;
(2)所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如有不实之处,将取消其本次摇号资格。
(3)为保证您的个人信息安全,请您不要在手机上存储与填写任何资料。如确需在手机中留存,请确保手机有足够的电量。
四、其他事项
1. 本批次计划于2023年11月26日15时结束。
2. 本期出租车牌号码总数1000个,出租价格为10万元/个。本期只提供100个小客车指标供承租人选择使用,租满为止。
4. 根据相关规定,承租人有以下行为之一,视为违反规定:( 1 )未按约定用途使用汽车牌照;( 2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证、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等;( 3 )驾驶拼装或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4 )发生交通事故负有同等以上责任,未依法取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定的导致交通事故发生的全部责任、主要责任的。( 5 )酒后驾车或者醉酒驾车;( 6) 非法安装警报器、标志灯具,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拆除报警器、标志灯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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