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名称:北京小客车号牌使用合同
二、合同双方(甲方):乙方
三、租赁期限:20年,即2023年1月1日至2033年1月31日。
四、车辆交付时间:2022年12月31日前;
五、租金标准:京牌车每辆车每年10万元整(含保险费)。
六、车辆管理费用:150元/车·次。
七、交强险和商业险的购买及理赔事项由甲方向乙方提供相关服务并承担相应责任。
八、本合同的签订、履行、解释等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十、其他未尽事宜,以附件形式约定为准。
十一、本协议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二、如遇政府政策性调整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履行合同时,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解除本协议,并就违约赔偿等相关问题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十三、本协议在签署后即时生效。
十四、此份文件为正式文本,请认真阅读条款内容。如有异议,请在签约前提出修改意见,以便我们及时进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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